《Google為什麼贏?》超越競爭者的創新思維 ─ 天才、策略、偏執
成功,一般需要集合數種不同的要素,就如兵法所說的天時、地利、人和。懂得掌握這些要素又帶點偏執的人,通常比他人更容易成功。Google的兩位創辦人,賴瑞與賽吉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從他們創業至今,就可以觀察到這兩位創業家的天賦。比方他們延攬Novel的CEO施密特加入Google的過程,就讓我印象深刻-當施密特問他們找自己加入Google陣營的時候,得到的回答是:「我們未來就會需要你」。
Google成立的時候,網路世界已經開始百家爭鳴,各大網站無不以「入口網站」作為發展策略,希望使用者進入網站就被留下來。而Google卻是反其道而行,巴不得使用者趕快連到他們想去的地方,因此設計出簡潔的搜尋介面,盡可能不要讓首頁有令人眼花撩亂的廣告,反而因此受到使用者的青睞。
此外,更進一步發展出PageRank的技術,讓越受歡迎的網站,越容易被排在前面。因為這樣的公平性,成就該搜尋器的客觀特性,進而讓更多的使用者更容易找到自己要的資訊。這樣的策略,與Google的核心信念,”Don’t be evil”有非常大的關連性。這也是Google執意將廣告及搜尋引擎切割的原因。
本書除了讓讀者了解一個企業要在激烈的競爭中脫穎而出的因素,更進一步讓讀者觀摩Google在各個領域中的獨到見解及策略,從一開始的搜尋引擎,擴展到各項雲端技術、圖書、通訊等領域。
我喜歡「冷酷無情的圖書館員」一章,作者在章節開始處,把托勒密及亞歷山大圖書館的故事,拿來跟Google跨足電子圖書的行動做為對比,讓我覺得很有趣,因為這兩者還頗有相似之處。
Google試圖將絕版書電子化的動作,引來出版商的強烈反對,但Google最後決定以一大筆金錢換來版權;正如托勒密三世為了讓亞歷山大圖書館擁有一部希臘劇作的鉅著的原版書,不惜花費相當於今天數百萬美元的保證金,硬是不把原版歸還雅典的故事。在此章節中,同時也讓我看到現今著作權法無理的有效期限,造成一些絕版書在作者過世多年後,還是無法變成大眾財而消失的遺憾。
對於喜歡看企業管理相關書籍的讀者來說,這本書很能引起共鳴。